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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人妻伤人母 汪精卫警卫用镪水杀人 祸起潘金莲

2018-07-02 12:25:17 网络整理 阅读:149 评论:0

1946年某日下午3时,南京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审讯一位名叫祖继光的被告,当时不少的旁听民众都以为这可能是一起简单的汉奸案件。在审讯期间,突然在法庭上出现了一位面容恐怖的老妇人,她眼目模糊,脸上满是伤痕,给人的第一感觉就如同《夜半歌声》中的宋丹萍,让法庭上的所有人都为之一怔。随着法庭审讯的不断深入,人们才发现这是一起涉及桃色内容的杀人未遂案件。祖继光,之前曾在地方法院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不服判决,上诉到了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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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在1940年,当时南京还处于汪伪政权的统治之下。有个名叫李文祥的商人,在丹凤街65号开了一家酱园为业,娶了一位媳妇名叫汪秀荷,家住在西家大塘三十九号。新婚之时,夫妻俩感情挺好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开始出现了一些矛盾。结婚还不到一年,汪秀荷便经常以生病为名呆在娘家,很少回到丈夫那里,两人的感情逐渐开始淡了。

当时祖继光正在汪精卫的警卫师担任副官,是汪精卫公馆的卫士,同时祖继光还是个鳏夫。他就住在汪秀荷家不远的地方,见汪秀荷颇有些姿色,结了婚还三天两头没事就往娘家跑,便动了染指的心思。经常以邻居的身份前往汪家进行搭讪,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做起了露水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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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祖继光和汪秀荷的这点破事,,很快便传到了李家人的耳朵里。但李家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为了脸面派人前往娘家将汪秀荷请回来,但这时的汪秀荷早已经心思不在李文祥的身上了。汪秀荷极不情愿回到丈夫身边,但又不愿意就此离婚,于是心生一计。1941年八月初十清晨,这个汪秀荷将家里所有的衣物席卷以后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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