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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北安一家企业销售的食品不合格,责令召回……

2018-12-16 18:17:21 网络整理 阅读:124 评论:0

通告北安一家企业销售的食品不合格,责令召回……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第49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北安分公司经营的哈尔香哈尔滨风味红肠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控制,配合生产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及召回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此次抽检不合格的相应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企业共购进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70袋(150g/袋),共计10.5公斤,货值420元,已经销售23袋,货值138元,下架封存46袋,,共计6.9公斤,货值276元,丢失一袋。

(三)市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批次不合格信息表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

1批次不合格信息表

通告北安一家企业销售的食品不合格,责令召回……

监制:橘籽

来源: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Sweet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通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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