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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崇阳人的这笔钱又涨了,涨多少?看这里~

2018-07-08 05:06:15 网络整理 阅读:98 评论:0

原标题:定了!崇阳人的这笔钱又涨了,涨多少?看这里~

今年起

崇阳的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你们的基本养老金要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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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湖北省去年已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调整办法,体现制度并轨、规则公平,今年,继续按照统一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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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办法为:

1. 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3. 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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