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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居民注意啦!自来水污水处理费价格已定,涨了多少看这里!

2018-07-18 01:53:00 网络整理 阅读:104 评论:0

随着污水收费标准的增加

不仅说明处理效率越来越高、越来越环保

也激励着我们节约用水!

节水意识也会越来越高!

2018年7月17日,濮阳市发改委发布污水处理价格调整通知,我市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进行调整。

濮阳居民注意啦!自来水污水处理费价格已定,涨了多少看这里!

▲发改委官方网站截图

我市8月1日起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7月17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获悉,自8月1日起,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95元,第一阶梯(每月用水量12立方米及以内)终端水价将随之由原来的每立方米2.7元上调至每立方米3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调整到每立方米1.4元;各县城区及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调整到每立方米1.2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执行标准是2004年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标准,即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65元、特殊行业用水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每立方米1元、其他用水每立方米0.8元。随着我市城镇化的发展,污水处理标准提高,污水处理成本随之逐年增加,污水处理费收支缺口越来越大。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201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在 2016年年底前,省辖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立方米应调整至居民用水不低于0.95元、非居民用水不低于1.4元,县城和建制镇原则上每立方米应调整至居民用水不低于0.85元、非居民用水不低于1.2元。

此次标准调整是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经过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集体审议、征求意见、价格听证,经市政府研究批准的,,这一标准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另据了解,目前我省18个地市中,16个地市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均已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进行了调整。

来源:濮阳早报、濮阳市发展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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