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是印度婆罗门教主张种姓制度,人为的分为四个种姓(Varna):婆罗门(Brahmana,祭司)、刹帝利(Ksatriya,贵族)、吠舍(Vaisya,平民)、首陀罗(Sudra,奴隶),各种性之间不得通婚,身份、职业世袭,另外还有不可接触的贱民达利特。
在印度最早的典籍《梨俱吠陀》中,有一则神话讲到四大种姓的起源:“宇宙之初有一原初巨人,在他的口中诞生了婆罗门,在他的胳膊上产生了刹帝利,他的大腿旁诞生了吠舍,而首陀罗则从他的双脚下出现。”
如果身处婆罗门阶层和身处刹帝利阶层的人结婚孩子是刹帝利阶层,如果婆罗门和吠舍结婚,子女属于吠舍阶层,总之子女属于父母一方最低的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