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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瞄准黑恶犯罪“开炮”(2)

2018-08-08 06:17:20 网络整理 阅读:105 评论:0

为让杆子“插到底”,湖南公安建立了通报、查报、直报“三报”线索机制,省公安厅扫黑办每月通报各市州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线索排查情况,线索呈报少或者对重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进展缓慢的地方,直接派员暗访核查。层报的同时,基层公安民警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可直接上报省公安厅扫黑办。

为实现来料“深加工”,湖南省公安厅扫黑办每周会商研判收集的涉黑涉恶线索,逐案提出研判意见和工作措施,对线索核查全流程跟踪督办。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充分运用信息化作战手段,滚动分析研判9类涉恶案件,挖掘黑恶犯罪线索,集中掌控摸排出的案件线索,核查情况限时回复。

“广进还要严出,才能确保线索核查质量。”据李介德介绍,湖南省公安厅要求实行“三长签字”,即对每一起线索,落实省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分管刑侦工作领导和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核查责任,签署意见后逐级层报;实行“线索定性”,即对每一条线索,都必须严格按照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涉恶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嫌疑、无犯罪嫌疑的“三有一无”要求做出结论。同时,要求“一案双查”,即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下级公安机关做出“无犯罪嫌疑”的核查结论不符合犯罪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既查案件事实,又查幕后“保护伞”。

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湖南公安掌握了一大批涉黑恶线索,打掉一大批黑恶犯罪团伙。2018年4月,常德公安机关一举抓获“套路贷”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69名,扣押涉案车辆32辆,冻结资金500余万元。

连根拔起确保效果

“专案侦办是打开扫黑除恶局面的关键,如何全链条、全要素打深打透黑恶犯罪,成为扫黑除恶必须迈过的第二道坎。”据湖南省公安厅巡视员赵剑介绍,为让靶心瞄得准,湖南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哪里社会矛盾突出,哪里涉法信访集中,哪里就是扫黑除恶的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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