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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一小时赚上万元 26人被诉(3)

2018-08-08 16:47:12 网络整理 阅读:192 评论:0

存疑的不只是盗采江砂的数量,还有价格。邹成志告诉记者,侦查机关依据齐伟等人的供述,认定齐伟等人盗采长江江砂的价值为7.5元/吨;但根据镇江市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意见,涉案江砂的价值应为每吨人民币6.75元。这0.75元/吨的差价,看似细微,却直接关乎齐伟等人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而影响到最后的量刑。

对于非法盗采江砂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应依法保护。最终,在增加认定盗采江砂数量1.7万余吨、就低认定涉案江砂价值为6.75元/吨、准确认定相关涉案人员自首、坦白、从犯等法定情节后,金山地区检察院于2018年6月5日以被告人齐伟等14人犯非法采矿罪,以其他12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上述26人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

趟出长江生态司法保护新路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金山地区检察院自受案之初,便决定对齐伟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便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刑事犯罪的同时,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的前提,是必须准确认定非法采砂究竟对生态环境造成多大损害。而这些损害涉及长江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等方方面面,对其进行科学鉴定此前一直是个难以破解的问题。因此,就非法采砂犯罪行为提起破坏生态环境类型的公益诉讼,此前在全省尚无先例。

几经波折,金山地区检察院最终找到了具备鉴定资质的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该中心经指派专家到非法采砂现场深入调研、召集多个长江生态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最终对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出具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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