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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潍坊、泰安、威海、德州通报9起典型问题

2018-09-23 05:13:25 网络整理 阅读:70 评论:0

枣庄、潍坊、泰安、威海、德州通报9起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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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1、2005年至2014年,在滕州市鲍沟镇东石庙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该村原主任王传勇的弟弟王传洋带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成员干扰破坏民主选举,帮助王传勇连续当选东石庙村村委会副主任、主任。王传勇明知上述情况而放任不予制止和上报情况。时任东石庙村党支部书记王立敏对上述情况亦未予制止;同时还利用职务之便为王传洋违规入党提供帮助。王传勇、王立敏充当了涉黑人员王传洋等人的“保护伞”。2018年7月,王传勇被党内除名,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王立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2018年1月,时任薛城区陶庄派出所辅警宗西华接受参与打架斗殴、经营..机的涉恶人员郑某现金4000元。宗西华向郑某提供了其打架斗殴的相关案情信息,对其经营..机情况知情不报,宗西华充当了郑某的“保护伞”。2018年5月,宗西华被开除;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3、2012年至2013年,市中区第十二届原人大代表、光明路街道涝坡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连振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为迫使租赁涝坡村土地、门市的部分企业和商户接受提高租金的要求,纠集部分村民多次长时间围堵部分承租户经营场所,导致部分企业和商户蒙受较大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而后马连振为参与围堵人员发放补助,并在村财务报销。马连振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8年7月,马连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和村委会主任职务;8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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