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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统一设置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

2018-10-04 23:41:19 网络整理 阅读:67 评论:0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今年5月出台了《泉州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处置试行工作方案》,在全市零售药店统一筛选、设置了110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鼓励市民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送至统一设置的投放点,回收后由监管部门集中处置。

全市统一设置“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

泉州统一设置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

图为统一设置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投放箱

“目前全市设置了110个"投放点","投放点"的选址是有讲究的,不是哪里都可以的。”泉州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设置“投放点”的零售药店选定须具备一定条件的:首先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经营规模,诚信守法经营,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其次是具有健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SP认证;再者是营业时间执业药师能在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最后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显而易见。该药店需建立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投放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专账登记,加强对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投放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市民交送的过期失效药品,不得拒绝,达到一定数量的可给予适当的鼓励(鼓励方法由企业自定)。同时,应积极开展便民服务,科普宣传,指导消费者合理地进行常用药储备,促进安全用药。属地药品监管部门与设置投放点的零售药店统一签订《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管理责任书》,发放定点投放单位标牌、专用投放箱、《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登记台账》等,通过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媒体向社会公布。

那么市民要如何把过期失效药品送到集中处置投放点的呢?该局有关负责人说,市民可以关注“泉州食事药闻”微信公众号,也可以通过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离家最近的投放点,将过期失效药品送到 “投放点”后,“投放点”工作人员将登记过期失效药品的品名、投放时间、规格、数量等,还要由送交人和接收人进行签字确认信息,并存放到上锁的专用投放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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