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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涌治理“问题在水里,关键在岸上”(2)

2018-10-09 02:43:07 网络整理 阅读:187 评论:0

此外,市政协委员宋丹建议,可以建立一种跨区的河长巡查制度,异地巡查可降低干扰,减少河长的顾虑,当然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对河长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在“有事好商量”节目上,广州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冯明谦对此回应称,官方河长、民间河长都是河长,最关键是要落实责任。在官方河长方面,广州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互联网+河长制”的治理模式,开通了广州治水投诉微信公众号来发动群众投诉,“市民可以随手拍,有问题上报,还可以领..。”

焦点2河涌边的违法建筑为何难拆除?

建议: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建筑 相关部门应形成统筹规划

在河长当中流传一句话“违建不拆,劣水难除”。如此看来,河涌违法建设的存在,是影响水环境治理的沉疴痼疾。

所谓违法建设,是指距离河涌边6米内的建筑物,这些违法建设不仅大量占用河道蓝线,导致截污管网无法下地铺设,还是“散乱污”场所的“寄生地”。市政协常委刘国光在调研时发现,紧靠河边建的有宿舍、食堂、厕所等等,排出的污水直接污染了河涌,“为此治理河涌,拆违建是必须的。”

刘国光认为,对于违建要充分发动群众,发现违建以及举报违建,让违建没有“藏身之地”,此外,政府部门在发现违建后,应坚决彻底将其拆除。

不过,实际操作时却存在拆违难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广州市涉及152条黑臭河涌流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共94.09万立方米,可由于河涌管理范围内存在大量民居、村庄,这些民居多数拥有有效的产权证明,无法简单定性为违法建设来进行拆除。

市政协委员柯德森表示,拆违难最大的问题在于历史留下来的问题,不能简单说要由违章的企业或者单位来承担。

对此,市政协委员郑子殷认为,在河涌六米内的建筑不一定是违法建筑,也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像这些有宅基地证的居民楼不能强拆。郑子殷建议相关部门首先要有一个统筹的规划,对于非常不利于河道治理的建筑物进行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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