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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农场公司依法追缴土地使用费

2018-10-09 11:54:36 网络整理 阅读:76 评论:0

海南农垦报10月9日讯 10月8日上午,龙江农场公司协同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邦溪法庭对大岭管理站欠缴土地使用费人员刘某明进行强制执行。

据悉,此次大岭管理站一共向邦溪法庭申请三次强制执行,其中大岭管理站2队、15队的被执行人彭某平、羊某忠已全额缴付土地使用费6859.46元和7768.58元,20队被执行人刘某明也与农场公司约定,,先补缴欠款7000元,剩余6367.41元在12月30日前缴交。(陈少波)

龙江农场公司依法追缴土地使用费

图为工作人员依法传唤刘某明到七坊法庭。

编辑/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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