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10月15日起,2019年滨州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18-10-11 02:24:44 网络整理 阅读:64 评论:0

齐鲁网滨州10月10日讯 记者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精神,落实省市认真做好民生建设领域工作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发布了《关于明确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10月15日起,2019年滨州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按照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按省政府规定执行,个人缴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220元/人执行,,集中参保缴费期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