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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定编制!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2018-10-11 16:35:56 网络整理 阅读:108 评论:0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机构设置等内容,确定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9个、政府机构41个。

12月底前定编制!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今年11月中旬前,我省要基本完成省直部门机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门“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

我想你们应该最关心:

针对事业单位做了哪些改革?

关于编制管理又有哪些变动呢?

①《实施方案》对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作了哪些部署?

根据《方案》的要求,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

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

②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省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条条干预。

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不再设立挂靠机构。

坚持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确保改革后机构设置不突破中央规定的限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总量,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年底基数。

*图文来源:福建日报

根据机构改革时间的安排

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门“三定”工作。

看来明年3月份的招考是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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