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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开启“环保共治年”新篇章

2018-06-06 07:25:44 网络整理 阅读:120 评论:0

中山开启“环保共治年”新篇章

中山市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图为火炬开发区上空的蓝天白云。 叶志文 摄

5月份空气质量中山排名全国第三,今年来第二次进入全国前十,前5月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7%。在6月5日第47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中山市环境监测站的统计数据给“中山好空气”再次“盖章印证”。

近年来,为全面落实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为奋斗目标,推动各项环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优异成绩:PM2.5实现三年连续达标,地表水达到省考核要求;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在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中连续十年评为“优秀”;2017年黄标车淘汰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引领中山朝着绿色经济转型。2018年,中山市环保工作主题为“环保共治年”,该市将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环保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撰文:罗丽娟 卢展欣

1 新气象

生态文明建设打开中山绿色画卷

盛夏的树木园,梧桐花开得热闹。

近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环保绿色行”活动在中山市树木园举行,来自全市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企业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近600人参加。作为珠三角老牌宜居城市,中山市近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绿色发展方面作出了多项探索,打开中山宜居之城的绿色画卷,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验。

自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后,中山市成为全省首个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城市,也是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全省首个制定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2017年,中山生态补偿投入达1.7亿元,三年累计投入4.14亿元。从2018年起,中山市生态补偿对象增加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其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500元/年·亩、250元/年·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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