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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化工园区整改不到位

2018-10-18 05:57:31 网络整理 阅读:100 评论:0

江苏连云港:化工园区整改不到位

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2个园区整改不到位,环境违法问题严重,部分区域环境质量甚至恶化。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针对该问题,江苏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连云港市委、市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在2017年12月底前综合施策,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制订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转型提升一批企业;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强化园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园区河道治理修复。

2017年8月,江苏省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称,,灌云县、灌南县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部分企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整改;切实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投入和推进力度;开展环境生态修复。

二、主要问题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连云港市灌云县、灌南县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整改工作。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116家企业中仅9家列入“关停一批”,其中8家在2014年就已关停,1家已在2016年关停。灌南县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84家企业中仅4家列入“关停一批”,中壹精细化工、优化生物科技等一批手续不全、治污不力的企业未按规定列入关停企业清单。

整改方案要求灌云县化工园区取缔关闭的42家企业,其中21家属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前已关闭企业,另有20家以企业重组、变更营业执照名称等方式予以保留。整改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灌南、灌云园区应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杜绝超期贮存现象。但督察发现,两个园区危险废物贮存量不降反增,分别由2015年的0.92万吨和0.79万吨增加到2017年的1.36万吨和2.05万吨,超期贮存量也分别由2015年的0.37万吨和0.15万吨增加到2017年的0.67万吨和0.42万吨,未完成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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