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供销联社原主任挪用公款千万元 成立公司洗白赃款难逃法网(5)

2018-10-25 08:43:59 网络整理 阅读:111 评论:0

案卷资料记载了简纯林凭借担任海南省农资公司董事长职务便利,三次挪用公款4000万元,给海南凯达公司法人代表陆明健、金凯公司及南大洋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事实。

2010年11月,简纯林决定省农资公司以联营的名义,借给凯达公司2000万元;2012年7月,简纯林指令省供销联社以合作的名义,借给金凯公司1000万元;2014年1月,简纯林指令省供销联社以合作的名义,借给南大洋公司1000万元。

审讯中,简纯林供述,陆明健经营企业资金短缺,她知道省供销联社有资金,就求我把钱借给她的公司用一段时间进行周转,考虑到我们是多年的朋友,对她的信誉也比较信任,所以我就安排省供销联社的下属公司分三次共借给她4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周转。陆明健为了感谢我对她的帮助,分两次共给我送了30万元好处费。

但在庭审中,简纯林却对挪用给郑某绿宝龙公司的4700万元进行辩解,认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不过,最终法院予以了认定。庭审中,简纯林辩解,2012年至2013年间,收受赵雨送的20万元人民币及20万元港币,已退还赵雨,不应重新算为受贿数额。法院审理认为,简纯林2014年底才退给行贿人,不符合及时退还的有关法律规定,因此,认定受贿成立。(江舟洪记)

案后说法

纵观全案,简纯林18岁工作,从干农场管理员起,一路高升至厅级官员。应该说,他是当年海南农垦系统不可多得的干部。

他是个聪明人。如果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正道上,不但可以令事业成功;反之,如果只凭自己的聪明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则必然造成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他不幸地成为后者。

简纯林是一个傍老板、商人的官员。他在西联农场任场长起便结识工程老板,为他们谋取利益,自己从中拿好处费。当了县委书记,不但不收敛、不收手,反而更加肆无忌惮。

由于简纯林手握实权,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这些工程老板往往投其所好。因此,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党和人民赋予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绝不能变成商品,无论谁从事了这种权钱交易,其结果注定失败。

简纯林案再次告诫..干部,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使手中的权力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否则,就可能像简纯林那样玩权弄术,贪敛财钱,危害社会,以致断送自己的前程,成为人民的罪人。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傅剑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