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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重点查这些行为!(2)

2018-06-10 10:38:07 网络整理 阅读:123 评论:0

11.违规向买卖双方提供首付贷、担保等产品和服务,,违规向买卖双方推荐关联企业或其他企业,提供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的金融产品;

12.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等炒买炒卖行为;

1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反馈整改、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检查时间为2018年6月6日一6月30日。

市、县住建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事关购房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是当前房地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敢于担当、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开展好检查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准确、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全面反映企业经营行为状况。

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廉洁自律。检查人员因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致使检查结果出现严重不符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予以问责。

(综合自日照市房管局 直播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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