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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一万元!抚州城管开出数张罚单!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忽视了

2018-12-16 05:18:17 网络整理 阅读:90 评论:0

有奖哟近日,抚州城管通过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与监控探头的使用对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一行为被罚款万元

最高罚一万元!抚州城管开出数张罚单!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忽视了

11月14日上午8点50时,执法人员巡查至迎宾大道高速下线时,道路中央一条长长的混凝土污染痕迹引起了大家注意,经询问现场环卫工人及调取监控得知,污染物为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前往抚州一中实验学校现浇施工途中所致,该运输过程的撒漏使迎宾大道、西津大道、汤显祖大道均受到污染,该行为被罚款10000元。

12月11日下午,执法人员在揭暄大道巡查时发现,一车牌号为赣F1P796的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未密闭运输且未经审批,经过调查得知,该自卸车的建筑垃圾是运往站前路某工地的填料,经过现场取证,该行为被罚款4000元。

12月12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办执法人员在梦湖东路与背山路交叉口巡查时注意到,一辆满载施工工具,车轮沾着大量黄泥的小货车停在路边,车身周围随处可见黄泥,经过调查询问得知为某电力公司顶管施工污染所致,经过现场取证,,该行为被处罚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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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你身边是不是也经常有人忽视这个问题?转发提醒他们吧!

️编辑/ 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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