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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018-12-26 00:51:00 网络整理 阅读:170 评论:0

在12月24日召开的白玉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表扬暨年度总结会上,白玉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白玉县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在会上作经验交流,这是该院首次获得此项殊荣。

白玉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根本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民族工作部署安排,找准民族团进步创建活动与检察工作结合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通过持续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民族人才培养、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等系列活动,促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白玉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此次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是对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的认可,更是鞭策和鼓励。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白玉县检察院将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再接再厉、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促进白玉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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