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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我省首次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定于今年6-8月开展!

2018-06-14 02:11:17 网络整理 阅读:180 评论:0

6月6日,山东省司法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司〔2018〕51号),定于今年6-8月在全省开展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这是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两个部令修订后和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两个《年度考核办法》制定后的首次年度考核。

定了!我省首次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定于今年6-8月开展!

《通知》指出

首次年度考核要以新修订的两个部令和我省两个《年度考核办法》为依据,积极践行党建引领、服务为民的总体思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规范和发展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通知》明确了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组织首次年度考核,,对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和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整治和依法规范,切实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发展质量、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推动新时代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均衡性、可持续的新发展。

通知要求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带队建,打造一支忠诚于党、服务为民、践行法治、诚信执业的过硬队伍。二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业监管,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年度考核全过程,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工作机制。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考核效能,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年度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是否解决执业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能力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作为检验考核成效的评价标准,通过组织开展年度考核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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