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日照港集团:实行“分案集审”模式 严把案件审理关

2018-06-15 14:48:10 网络整理 阅读:128 评论:0

日照港集团:实行“分案集审”模式 严把案件审理关

实行“分案集审”模式

鲁网日照6月13日讯 在近日举办的案件审理业务..班上,日照港纪委针对目前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剖析。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直属单位30多家,各分公司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少,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查审不分,以前各分公司在自办案件审理中,与集团纪委沟通不充分,存在定性量纪不恰当、尺度不均衡、资料缺失、纪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日照港集团纪委借鉴“乡案县审”模式,采取“分案集审”,将原来由分公司立案调查的违纪案件,统一由集团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集中审理后,由各分公司作出相应党政纪处分。截至目前,该集团纪委已对10余起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审理、把关,,问责处理20余人,案件审理新模式初见成效。

为促进纪检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该集团纪委将分公司纪检人员纳入审理小组,全过程参与案件审理及纪律执行,从而形成了上下协作审理的工作合力,便于更加全面准确地定性量纪,便于全面掌握案件纪律执行情况,有利于审理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审理工作的协调。

“新的审理模式实行后,我全程参与了一起违纪案件的审理,虽然只有一周时间,但对于案件审理流程、工作要求及方式方法、定性量纪等方面有了全新的认识,通过与集团纪委审理人员协同审理,发现了调查卷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理意见和建议,不仅确保审理工作的质量,也促进了执纪审查水平的提升,可以说是一举两得。”股份岚山公司纪检干事刘津楷对于此次协同审理颇有感触。(日照市纪检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