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关于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县城区主要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调整,并对陈旧老化标线进行更新,公告如下:
一、城区主干道地面交通标线与空中路标、交通信号指示灯统一,(左侧车道为左转车道,中间为直行车道,右侧车道为直行、右转车道)。
二、城区地面陈旧交通标志标线更新,过往车辆请按地面交通标线行驶,,严禁在实线区域随意变更车道。
三、因路口指示标志标线变更,为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尽快适应新的标志标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2019年2月3日0时——2019年2月9日24时),因不熟悉更新后的地面交通指示标线,导致不按导向标志行驶的,不予处罚。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相互转告,文明行车。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
来源: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