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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保局原局长谢海生违纪案剖析:该系统15人先后被查(2)

2018-06-17 13:48:10 网络整理 阅读:170 评论:0

案例二:某环保公司长期在厦门从事医疗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2007年国庆节前后,谢海生向该公司股东黄某提出借一部商务车用于接待。黄某爽快地借给谢海生一部商务车,但谢海生嫌车子太小,后排坐着有点压抑。2008年初,黄某以公司的名义花70余万元购买了一辆豪华房车交给谢海生。之后几年里,这辆车一直由谢海生使用,油费、保险、年检、保养等均由黄某公司承担。

“自己让企业赚了大钱,收一点财物理所应当。” 在谢海生看来,自己帮老板拉项目赚点钱并没有什么不妥,拿点回报也不过分。从成为“围猎”对象到甘于被“围猎”,谢海生越来越无所顾忌,向监管企业提要求也变得毫不客气。

“虽然有违纪行为,但也不算过分,以为自己不会被当典型,因此也不反省。”在谢海生眼里,党纪国法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不带电的高压线”,只有极少数“倒霉蛋”才会在带电的时候触碰到,而自己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又是环保系统的专家型领导,肯定不会是“倒霉蛋”。对法纪的无知、无惧加重了谢海生的侥幸心理,推着他一次次铤而走险。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香饵有毒切莫贪》,点名多位落马贪官,称他们为面对诱惑时“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的鲤鱼。看似被动腐败,实质却是主动的利益交换。

其实,一次次铤而走险的谢海生正是这样的干部。

上述中纪委机关刊文章透露,随着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国家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逐年增加,成为许多不法企业觊觎的“唐僧肉”。手握审批大权的谢海生在利益的诱惑下,无视制度约束,将环保补助资金视为自家存款,想怎么给就怎么给、想给谁就给谁,严重破坏了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案例三:在仙岳山上经营酒楼的林某是谢海生的老乡,他看中了谢手中的权力,不仅逢年过节给谢送礼,还为谢购车、搭盖小木屋出资数万元。林某的用心没有白费。2008年的一天,谢海生为林某出了个..的主意。“我让林某利用他酒楼现有的排污设施,再铺设一些渗管,以污水渗灌山地项目的名义向环保部门申请补助。”林某心领神会,随后在仙岳山上花了三五万元简单铺设了一些管道,并没有按照向环保部门申请补助时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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