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兰州市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未立案患者可进行特别报销

2019-04-09 21:28:43 暂无 阅读:1656 评论:0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4 月 9 日,记者从兰州市医疗保险局获悉,从克日起,兰州市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未立案患者可进行特别报销。

兰州市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未立案患者可进行特别报销

据认识,为了进一步加大跨省异地就医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此类患者医疗费用肩负。经上级部门核准,兰州市城乡居民未异地立案的参保患者,执行兰州市原城乡居民根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即:经专家审核相符急救、急救的,按照所住病院响应级别进行报销;有转外就医审批表并进行了异地就医立案的,按照所住病院响应级别,报销比例降低 5% 进行报销;其他异地就医的,住院总费用降低 30% 后,按照三甲病院尺度进行报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