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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谈乡村振兴:农民的意愿,在村里比啥都重要(2)

2018-07-01 08:51:24 网络整理 阅读:177 评论:0

还有一些地方,甚至完全代替农民选择种什么或不种什么。结果,产量上去了,市场又不买账,农民还不满意。传统上,西部地区适宜种植小麦、玉米、高粱、土豆,但一些干部看不到当地的资源禀赋优势和市场竞争潜力,大力度、大面积地推进葡萄、苹果、梨、大枣、猕猴桃种植,迫于诸多压力,农民不得不全力跟上。遇到市场行情讲得过去时还好,一旦产品滞销,受伤和落泪的还是农民。惨痛的教训反复证明着一个道理:市场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的始终是农民,农民的意愿要充分尊重。

更要防止农民利益被“挤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激发了土地要素的价值潜力,农村土地流转成了实现产业振兴的大趋势。农村土地流转遇到两个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现实课题,一是价格,即土地流转价格是多少和谁来确定流转价格,二是规模,即土地流转规模究竟是多大合适和谁来确定土地流转规模。流转价格过低,农民利益直接受到“挤出”;规模过大,农民就业直接受到“挤出”。另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城市工商和社会资本下乡,这些下乡的资本..了倒好,如果不..,拍屁股走人,那农民利益咋保障?资本下乡需要引导和规范,是帮助老乡,推动乡村振兴,而不是代替老乡,甚至坑了老乡。

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城乡关系阶段性变化,遵循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律,是一个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具备历史耐心,倾听农民呼声,坚持农民广泛参与,始终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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