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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还借款意外身亡,债权人起诉其妻儿获支持

2019-07-12 19:26:51 暂无 阅读:1910 评论:0
男子未还借款意外身亡,债权人起诉其妻儿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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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贷后乞贷人不测身亡,债权人唐某向其继续人追索债务却屡屡遭拒,反被质疑借条上没有按手印,不具有司法效力,拒不付款。为维护自身权益,唐某向法院提告状讼 , 要求乞贷人的老婆何某和儿子谢某了偿欠款。近日,岳阳临湘法院审理了这起案子。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唐某与乞贷人是同伙关系,2017 年 5 月,乞贷人向唐某乞贷 20000 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商定月利率 1%。2018 年 4 月,乞贷人作古后,原告唐某多次向何某和谢某讨要欠款。另查明:乞贷人与老婆在源潭集镇建衡宇一栋,乞贷人作古后,何某和谢某继续了谢某的遗产。

法院认为,经笔迹判定确认,该借条确系谢某所书,司法判定确认了借条的真实性。唐某与谢某之间签署的借条属双方的真实意思透露,不违反司法划定,正当有效。谢某作古后,其老婆和儿子作为谢某的法定继续人,继续了谢某的遗产,故对谢某生前债务负有了偿义务。因借条并没有商定还款刻日,原告唐某能够随时向两被告举张权力。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做出判决:限被告谢某、何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唐某了偿乞贷 20000 元及利息。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信员柳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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