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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泸州龙马潭区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2019-09-18 07:36:09 暂无 阅读:1910 评论:0

9月1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开炳、刘开华、徐小燕、龙良书、赵金春、肖春林 “村霸”恶势力犯罪集体案。

扫黑除恶|泸州龙马潭区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刘开炳、刘开华兄弟依托家眷势力,历久在龙马潭区胡市社区第四组逞强耍横。自2014年下半年起,刘开炳、刘开华集结龙良书、赵金春、徐小燕、肖春林,无视村组自治组织及本地党委当局,多次有组织实施聚众骚动社会秩序、挑衅滋事、强逼生意等违法犯罪运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政务运动秩序。形成以刘开炳、刘开华为首要分子,徐小燕为主要成员,龙良书、赵金春、肖春林为成员的“村霸”恶势力犯罪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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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告人家眷关系示意图

公开宣判

经审理,龙马潭法院离别对这起行使家眷势力,为霸一方的恶势力犯罪集体成员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开炳犯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罪、挑衅滋事罪、强逼生意罪,数罪并罚,决意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六万元;

被告人刘开华犯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罪、挑衅滋事罪、强逼生意罪,数罪并罚,决意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惩罚金六万元;

被告人徐小燕犯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罪、挑衅滋事罪、强逼生意罪,数罪并罚,决意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肖春林犯挑衅滋事罪、强逼生意罪,数罪并罚,决意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惩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龙良书犯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被告人赵金春犯聚众骚动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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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一号”维持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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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泸州龙马潭区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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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规范有序

宣判现场,秩序规范,肃肃严峻,100多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层干部、社区群众等现场旁听了庭审。

该案是龙马潭区法院宣判的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集体案件,充裕施展了人民法院依法袭击黑、恶势力犯罪,为法治泸州、安然泸州扶植供应顽强司法保障的决心和决心。

起原:法润龙马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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