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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起,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须由19个指定通道运送

2019-10-11 14:14:00 暂无 阅读:691 评论:0

为增强外省入闽动物及动物产物检疫监管,有效掌握重大动物疫病传入流传 ,近日,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结合发布《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入闽动物及动物产物指定通道治理的结合公告》,自2019年10月31日起头实施。

《公告》指出,凡输入或路过我省的外省动物(指猪、牛、羊、家禽等)及动物产物,必需凭检疫及格证(动物卫生及格证)等有效证实和检疫标识,从指定通道进入,接管指定通道道口搜检站搜检,经查证、验物、消毒,并在检疫及格证等签章后方可进入本省。

《公告》强调,凡未从指定通道运入外省动物及动物产物的,由动物卫生监视机构会同公安机关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由公安机关遵照《..治安治理惩罚法》或由动物卫生监视机构遵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划定进行处理。任何单元单子和小我不得领受未经道口搜检站签章运入的外省动物及动物产物,违反划定的由动物卫生监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文/陈勤思)

福建省入闽动物及动物产物指定通道名单

10月31日起,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须由19个指定通道运送
10月31日起,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须由19个指定通道运送
10月31日起,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须由19个指定通道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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