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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2018-07-28 06:38:33 网络整理 阅读:169 评论:0

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强力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转变工作理念,规范窗口统一。党委坚持民意导向,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开展“一对一”项目把脉问诊,实现精准式指导、精准式服务,用实打实的举措切实提升服务效能,目前全州共设置消防窗口7个,其中3个分别设置在各县、市政府的便民服务中心,4个分别设置在各消防机构。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结合实际,对全州各个窗口建设进行了规范统一,全州7个消防窗口均统一表格文书模板和填写范例,并在各窗口配发执法记录仪,要求文书现场制作并签字,及时录入系统进行受理登记。为了解决申请单位(个人)发生因文书填写错误反复填报的情况,各个窗口同时发放两份表格以备申请单位(个人)重填。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流程、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在州(县、市)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网站“云南消防办事直通车”均公开受理,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以登记接收,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让其了解所需要补齐的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以便达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持续深化改革,开展自查自纠。全州消防部门的行政审批流程均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网站“云南消防办事直通车”均提供各类办理业务相关文件、材料和表格,消防行政审批的所有事项均不存在收费情况。目前各大(中)队均接入云南政务服务网,依托云南消防政务网,一方面增设“办事指南”栏目,公开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表格下载服务;另一方面增设“监督结果公告”栏目,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结果和消防备案抽查结果,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全州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支队结合《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转发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的通知》通报的问题清单,防火监督处逐条逐项对全州窗口进行了检查,同时组织窗口人员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各窗口对照部局《消防受理窗口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窗口硬件建设、服务效能、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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