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平安始终是不容轻忽的问题,近日,安溪交警针对校园周边各路口显现的学生及家长骑电动车、摩托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典型查处案例曝光
01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益民路体育灯控路段查获学生陈某驾驶未挂号上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惩罚。
02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益民路体育灯控路段查获刘某驾驶闽C6***0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200元的惩罚。
03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新安路颖如桥头路段查获殷某驾驶闽C3***2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200元的惩罚。
04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北石桥头红绿灯控路段查获陈某驾驶闽C1***1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200元的惩罚。
05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兴安路红绿灯控路段查获吴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200元的惩罚。
06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颖如桥头路段查获张某驾驶闽C6***5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200元的惩罚。
07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益民路体育灯控路段查获廖某驾驶闽C3***K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200元的惩罚。
08
10月30日11时许,安溪交警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在安溪县蓝溪桥头灯控路段查获陈某驾驶闽C3***5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指摘教育并依法赐与200元的惩罚。
泉州交警提醒:
为了孩子的出行安然,交警蜀黍进展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4.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5.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6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2.严禁搭乘不法接送学生车辆。
3.严禁搭乘低速货车。
4.严禁搭乘拖拉机。
5.严禁搭乘超载车辆。
6.严禁搭乘拼装、改装三轮灵活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平安头盔乘坐摩托车。
2.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家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灵活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不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灵活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泉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