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三明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019-11-25 15:51:21 暂无 阅读:913 评论:0

三明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三明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保障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三明市检察院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三明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11月20日,三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并邀请全市教育系统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分管领导、负责人及部分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对下一阶段如何开展专项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安排。

三明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工作措施

一、要依法开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厘清各行政机关权限职责,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做到于法有据,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确保监督准确。

二、要全面开展。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超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摊贩、副食店等重点部位的重点内容,在城区学校、乡镇学校和部分偏僻村完小等开展调查监督,统筹专项监督活动城乡均衡同步推进。

三、要规范开展。严格按照证据规格及取证程序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做到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内容准确。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规范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三明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资料图片)

工作要求

要始终坚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达到专项活动的实质效果。力戒走过场,要通过扎实的监督履职,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扩大检察机关维护公益工作影响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