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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联卧龙水泥今日吨价,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

2022-10-05 01:28:40 嵇怡宇 阅读:1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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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南阳中联卧龙水泥今日吨价,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

一、南阳市环保局受理编号:D20181025013(*)

反映情况:卧龙区蒲山镇镇政府东边500米左右中联水泥厂,夜间生产噪声大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中联水泥厂,全称为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南阳市蒲山镇,拥有一条4500吨/天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年产熟料120万吨。该公司环评于2006年经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豫环审〔2006〕185号)审批,2009年12月通过南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宛环审〔2009〕355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于10月27日夜间23时53分开始,对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夜间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对该公司厂界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达标,监测结果为:南厂界48.1分贝、东厂界49.1分贝、北厂界47.6分贝、西厂界49.3分贝(夜间排放标准:50分贝)。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阳市环保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监督检查,督导该公司守法生产运营。

问责情况:无。

二、南阳市内乡县受理编号:D20181025021(*)

反映情况:南阳市内乡县师岗镇鄂沟村南阳和信实业有限公司粉碎石子未批先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南阳和信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内乡县师岗镇鄂沟村,以石子加工为主的生产项目,年产量100万立方米,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在发改委办理了备案手续,但是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22日,内乡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南阳和信实业有限公司的未批先建依法查处,下达内环罚责改(2018)第115号处罚文书,并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要求环保、国土等相关县直部门及辖区内乡镇政府,督促该企业办理环保、国土等手续,监督该企业在未取得有关批复手续的情况下,不得恢复建设。

问责情况:无。

三、南阳市方城县受理编号:D20181025022(*)

反映情况:四里店镇焦庄村拓庄村河道采砂,交通堵塞,路上泥沙倾撒有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专门组织国土、林业、水利、环保、公检法等部门和乡镇成立了“乱采矿、乱采砂、乱伐树、乱排污”整治指挥部,分别在2016年年底、2018年年初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全覆盖的集中整治活动,尤其是2018年1~3月专项行动后,四里店镇、拐河镇除持证建筑用砂企业停产整顿外,各类非法砂石加工点已基本取缔。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是由于今年8月份暴雨引发洪水,河道上游山体冲刷下来囤积河道大量砂石,洪水消退后当地群众对河道内囤积砂石进行大肆盗采造成。

2018年10月27日,县政府牵头组织政府办、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电业局、公安局、安监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四里店辖区内河道两侧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人,扣押非法采砂车辆4辆,组织2台铲车、8辆卡车对非法采砂一律进行没收,集中规范管理,至10月29日,已没收非法采砂3000平方米。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强化环保网格员职责,尤其对四里店焦庄招庄河道两侧重点关注,建立长期巡查监督制度,及时发现非法采砂苗头。持续组织国土、工商、水利、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及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为遏制砂石资源乱采乱挖行为,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砂石资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方城县成立了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将对四里店镇境内河道已规划区域进行有序开采,实现对砂石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采、统一销售。

问责情况:无。

四、南阳市西峡县受理编号:D20181025024(*)

反映情况:西峡县双龙镇小集村老君凹组夜间粉碎石子,粉尘大,噪声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石子厂位于西峡县双龙镇小集村老君凹组栾西高速老君凹隧道弃渣场旁。该石子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任何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未建设有效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开工建设,投入生产,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有时在夜间粉碎石子,在实施原石破碎、传送生产过程中有噪声、有粉尘外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环保局联合双龙镇政府分别于10月8日、10月9日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西峡县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西环罚责改〔2018〕第069号),责令其停止了违法行为,并由供电部门停止生产用电供给,10月29日组织人员对该厂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

问责情况:无。

五、南阳市南召县受理编号:D20181025025(*)

反映情况:太山庙乡横山村长江厂院内羽毛毡厂,粉尘大,有异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中的羽毛毡厂位于长江厂院内,全名为河南省金大驰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防水卷材。目前处于建设阶段,未验收未投产。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前期曾多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8月15日该厂正在安装喷淋罐,9月6日该厂正在安装UV光解除异味设备(挥发性有机物环保处理设备),其余时间均未发现有生产迹象。10月28日现场调查亦未发现有施工或生产迹象。县环保监察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尽快组织环保验收,在未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环保局对该厂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督促该厂完善治污设施,严格落实环保政策,环保验收合格前严禁生产。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方城县受理编号:D20181025034(*)

反映情况:方城县独树镇中心庄砖窑厂,燃煤冒黑烟。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所反映的“独树镇中心庄”为独树镇中信庄村。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和省委省政府第六环保督察组派驻该县的第四下沉督察组现场核实,中信庄村范围内无砖窑厂,该问题不属实;同时,中信庄村委也出具了情况说明,证明该村无砖窑厂。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认真举一反三,持续加大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狠抓长效机制落实,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犯。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南召县受理编号:D20181025041(*)

反映情况:南召县许田村东边汇申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开设煤场,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案件所反映的南召县汇申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南河店镇许田村五朵山高速路口收费站附近,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经营范围为煤炭、钢材、矿产品,二、三类机电设备购销。

反映“汇申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开设煤场”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南召县汇申商贸有限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项目环评2016年经南召县环保局审批(召环审〔2016〕133号),主要从事煤炭储运,无违法开设煤场行为。

反映“粉尘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贮存、运输,不存在加工环节,按照环评内容建设了封闭存储车间,配备有雾炮、洒水车等除尘设施。但在日常运输过程中存在无组织扬尘,致使地面有积尘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环保局10月27日已责令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采取防尘措施:一是洒水车每2小时对地面进行喷洒,有效抑制扬尘。二是雾炮不间断对周边环境空气进行工作,有效降低扬尘。三是严禁原料露天堆放。四是进出车辆在存储车间内作业,严禁露天作业。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问责情况:无。

八、南阳市卧龙区受理编号:D20181025044(*)

反映情况:卧龙区蒲山镇姚亮村大山沟村八组矿山开采,扬尘大,房子被震裂。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蒲山矿山开采由该区蒲山矿业公司负责,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经营范围为开采、销售水泥用石灰岩,采矿方式为露天开采。经卧龙区现场核查,该公司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了一系列降尘、抑尘设施:凿岩机全部配备干式捕尘器,实施袋收尘;爆破、铲装时利用高压水枪、雾炮机进行抑尘降尘;运输道路利用洒水车进行降尘;矿山每班都有人员分包路段清扫;运输车辆实施全覆盖;运输车辆下山必须经过洗消池清洗车轮和车身上的泥土;矿山不采部位覆绿,进行植树、种草。为减少爆破震动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从2010年起,该公司多次请专业爆破工程公司进行技术指导,按要求采取中深孔毫秒微差爆破技术,并减少一次起爆药量,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房屋造成破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按照蒲山矿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进行科学开采,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边开采、边进行生态修复。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镇平县受理编号:D20181025050(*)

反映情况:镇平县郭庄回族乡湍西村和邓州市穰东镇交界处炼油厂,污水排放,有异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炼油厂实际为镇平县公式进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镇平县郭庄回族乡团中村,建有一条年加工销售1000吨食用牛油制品生产线,该公司配套建有废水治污设施三级沉淀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熔炼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导热油炉废气经15米高烟囱排放。

反映“炼油厂污水排放”问题,不属实。10月26日,郭庄回族乡政府、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车间冲刷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共同用于厂内绿化,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反映“有异味”问题,属实。现场执法人员进入厂界10米左右可闻到轻微气味,厂区内可闻到异味。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1吨燃气导热油炉加热牛油,产生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炼工段产生工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外排,产生异味主要在熔炼后牛油进入过滤工段时无组织产生。镇平县环保局当场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镇环罚责改〔2018〕354号),责令其30日内进一步密闭车间,对产生的无组织工艺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郭庄回族乡政府、镇平县环保局已明确专人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治污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该公司现已停产,正在请技术人员落实整改措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镇平县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巡查力度,在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加强各类治污设施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污染隐患。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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