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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实现追本溯源,稳定发展需多方协作

2018-07-06 09:21:23 网络整理 阅读:208 评论:0

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实现追本溯源,稳定发展需多方协作

日前,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并规定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表明,未来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简称:溯源管理..),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的发布时间作为分水岭,在本规定实施之日前获得《公告》的汽车产品,将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如逾期仍需在维修等过程中使用未按国家标准编码动力蓄电池的,应提交说明。

《规定》还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对已生产和已进口但未纳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本规定施行12个月内应将相关溯源信息补传至溯源管理..。

与此同时,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也将实施溯源管理。

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申请账号。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上传溯源信息。此外,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工程的规定一直备受关注,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体量不断加大,其后续所引起"马粪危机"变得愈加凸显。

直到现在,汽车动力电池市场还未能形成回收系统产业链闭环。虽有多家企业提前布局,但情况并不理想。

关键难题在于,国内可以参考的规范标准相对较少,可提供回收处理报告的单位屈指可数,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环节与生产、销售等信息的不匹配。所以退役电池变得更难追溯,导致大量退役电池无法投身至合理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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