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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道,圣人、亚圣一起说谎?三年之丧究竟起源于何时?

2019-09-09 21:56:18 暂无 阅读:1013 评论:0

为了弘道,圣人、亚圣一路说谎?三年之丧事实发源于何时?

三年之丧发源的最后一种说法是“孔子首创说”。此说的代表为廖平、康有为、郭沫若等人。

廖平在《群经凡例·四代古制凡例》中说古代本不成三年之丧,“孔子起而讥之,认为古不如斯,成康今后然而文王否则,故凡周制皆认为失礼”。

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门生问难考”中,以问难三年之丧者最多,谓三年之丧“为孔子新刊定之制...而孟子布道至易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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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

他在《论语·阳货篇》注中说:“三年之丧,盖孔子改制所加隆也。”

郭沫若在《青铜时代·驳说儒》中说:“三年丧制本是儒家的特征,胡适往年是认为孔子的创制,据我所见到的也是如许。”他在《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中又说:“所谓‘斟酌损益’的事情无疑是有的,尽管他在说‘述而不作’,但如‘三年之丧’就是他所作出来的器材,是不是佳构是此外一个问题。”

此说的首要凭据是《论语·阳货篇》、《论语·宪问篇》中孔子与门生宰予和子张读三年之丧的两段话。从这两段话的内容来看,说孔子是三年之丧的首倡者对照有说服力。

然而,从先秦的文献资料来看,三年之丧的说法却不自孔子始。

作为一种社会习惯,三年之丧轨制的形成履历了一段漫长的时期。在远古时代,“丧期无数”,即“哀除则止,无日刻日数”。各类文献、考古和民族学方面的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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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

以民族学资料来说,我国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至今还存在着“停棺待葬”的习俗。

孔达生认为,从《杂记》中所记载的孔子谈吐“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哀思,三年忧,东夷之子也。”看来,少连、大连为东夷之子,则其所行之礼,似应为东夷之俗。若是这个假设准确的话,则三年之丧很或者就是东夷的旧俗。

曲阜为鲁国的首都,亦在东夷之旧墟,或者是孔子因居所的关系,接纳了这一东夷的习惯,而付与其新的理论,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怙恃之怀……予也,亦有三年之爱于其怙恃乎?”之说,将这一个习惯的意义注释成一种报恩纪念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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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书法作品

至于孔子把三年之丧说为“世界之通丧",以及“古之人皆然”,孟子说它是“三代共之”等说法,或者用意是在于借此鼓吹他们仁亲的思惟,因而提出的宣传标语。

孔达生的这这种懂得感受对照合乎事实,从先秦文献资来看,先秦时有“三月之丧”、“期年之丧”等形式。

《礼记·曾子问》记“夏后氏三年之丧,即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

《礼记·曲礼下》说:“正人施礼,不求变俗。祭奠之礼,居丧之服,饮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

这些都解说先秦时的丧期因人、因时、因地而有差别,并无统一的划定和限制。

凭据今朝已知的信息,大约到了春秋后期,晋国的叔向首先明确提出了三年之丧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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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争霸图

《左传》载:昭公十一年(公元前531年)蒲月,昭公母亲归氏薨,昭公不光不守丧,并且还在比蒲举办了盛大的阅兵典礼。对此晋国医生叔向深感不满,愤愤地说道:国君发生大凶事,国度却一直止阅兵;有三年的丧期却没有一天的沉痛。国度不为凶事而哀思,这是不怕国君;国君没有沉痛的容貌,这是掉臂亲人。国度不怕国君,国君掉臂亲人,威信可以不下降吗?生怕会丢掉他的国度。

叔向是春秋后期晋国霸业答复时期的主要人物,曾在晋悼、平、昭、顷四公时代先后担..傅、太傅等要职。史载他“习于春秋”,他强调以礼治国,经由忠信、卑让来达到统治的目的。

深受叔向思惟影响的孔子更是死力倡导三年之丧。

孔子首倡三年之丧有其深刻的社会配景,这就是在社会大更改、“礼崩乐坏”的情形下提出的。

周皇帝不成其时之礼,一贯以尊周礼著称的鲁国国君也将礼置之度外;社会上对丧期又有较大甚至激烈的争议。

求治心切的孔子,认为不孝生于不仁爱,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所以,他贪图经由丧礼轨制来增加人们的孝心,因为孝是仁的本源和根蒂。于是孝道与礼慎密连系在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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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孔林

孔子认为,孝的尺度就是“敬”和“尽礼”,具体示意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怙恃之怀。夫三年之丧,世界之达丧也。”

孔门门生多半顺从师说,倡导三年之丧。

孟子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膻粥之食,自皇帝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荀子也认为:“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

《礼记·檀弓上》说:“事亲有隐而无犯,摆布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

《坊记》曰:“失怙三年,丧君三年,示民不疑也。”

《丧服四制》云:“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中庸》载:“三年之丧,达乎皇帝。怙恃之丧,无贵贱,一也。”

这些概念,都是基于还报怙恃之恩的观点而提出的主张。在宗法社会里,怙恃与后代的关系最为亲切,怙恃生前对后代的哺育之恩也最重。所以一旦怙恃亡故,其做后代所受的沉痛也就最深,思慕之情也最深切。

在孔孟等人的络续鼓吹和宣传下,三年之丧首先在儒家中实行。如孔子身后,门生多为其守丧三年,然后互相死别而去。子贡又置庐冢上,过了三年居丧生活。孔后辈子高柴为怙恃守丧,也是泣血三年。

值得注重的是,在先秦时期,三年之丧除了一些儒家门生实行外,并未在整个儒家阶级中推广,即使是死力倡导三年之丧的孔、孟二人,也都没有实行。

《公孙丑》载:“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赢。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不暇),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

对于这段记载,明代张燧《千百年眼》卷三《孟子不成三年丧》引许竹崖话说:“夫以葬鲁不久,而即反于齐,止赢,方暇而始能够问,则其未尝终丧于家也可知。不然,何自齐以至于葬鲁之后,更无余罅,甚至在途止赢百可问耶?”

综上所述,可见三年之丧在先秦时期并没有遍及实行,仅在个体区域和一些儒家人士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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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

《墨子非儒篇》引“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

三年之丧是儒家礼制。《墨子·节葬下》说:“君死,丧之三年:怙恃死,丧之三年。”孙诒让《墨子闲诂》引《说苑·修文篇》说:“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丧亲三年,丧君三年。”这也就是说“战国时,非儒者,盖不尽持三年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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