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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时期的收养现象以及养子继承制的研究

2019-12-10 15:39:37 暂无 阅读:1630 评论:0

有关西方文明的起源,至今专业研究人士与学者们仍众说纷纭。而在璀璨夺目的西方文明中,古罗马所盛起的文明通常被冠以西方文明起源的一支。对很多人来说,古罗马文明是为如今纷繁复杂的西方文明的起源之一。

在古罗马拥有的诸多文明结晶中,法律是其最具有特色的一员。早在古罗马的王政时代,社会形态就被确立为虽然传统、但十分具有规范性的君主制度。君主制度为古罗马的政治体系奠定了基调,带来无数变迁。

到了罗马..时期,古罗马的法律体系也已经日渐完善。最早由于人民需要,一些公法与私法以十分笼统的形式产生。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和社会阶层的逐渐丰富,罗马《十二表法》终于向着更加丰富且完善的方向发展了。

古罗马时期的收养现象以及养子继承制的研究

君主制所带来的特有产物便是王位的继承与传承,古罗马的王位传男不传女。在古罗马,君主没有男性子嗣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便为古罗马贵族的收养现象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而在罗马..时期,贵族之间的收养现象更是十分常见。古罗马不仅拥有相对较为先进的法律体系,更是拥有建立在法律体系之上的亲缘关系的界定方法。将王位与继承权传给血亲,这在贵族之间已经并不是一件被严格要求的事情了,而相对来说,将王位传给养子这一现象的普遍化,也凸显出了罗马..贵族之间普遍化的收养现象。一、罗马法为法定血缘关系与养子继承奠定了基础,除了血亲外,姻亲、法亲都被法律承认

古罗马时期的收养现象以及养子继承制的研究

如果要说罗马..时期,贵族之间的收养现象,这里就不得不提起内容丰富的古代罗马法。罗马法不仅是世界上最早订立的法律之一,更是世界上内容最为丰富、法理精神最为明确且系统的法律。

在最早的《十二表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收养的最明确规定,但是从各种蛛丝马迹中我们能够读到罗马有关“收养”的情形出现之早。

《十二表法》最早规定了罗马家庭中家长的权利。在第四表第二条所记述的家长权中,《十二表法》是这样规定的:家属将终身受到家长的支配,而身为家长,拥有奴役、出卖、监禁,或者杀死家属的权利。

古罗马时期的收养现象以及养子继承制的研究

这样一来,古罗马强烈的家长权观念就得以树立。纵观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像古罗马这样强化家长权利与观念的。但是由于《十二表法》自始至终没有允许家长转移家长权,于是这条法律在后来,就被古罗马的人们作为“收养”的合法依据。

有了家长权的强化,社会上才能相应地产生对家属的收养权利。而再参考《十二表法》在古罗马的出现时间,我们可以明白收养的现象不仅在罗马..时期的贵族中盛行,而是从很早开始,在整个古罗马社会中就有所产生。

古罗马被法律承认的亲属关系一共有三种,分别是血亲、姻亲与法亲。这三种亲属关系都是建立在内容丰富的罗马法之基础上的。而有别其他的纯法定血亲,指的就是虽然没有自然产生的亲属关系,但是却被法律所承认的亲属关系。

究其源泉,《十二表法》可以被称为古罗马人收养行为的源泉。而在..时期,罗马社会普遍的需求又为收养现象提供了理由。二、无法律承认的男性子嗣、为了保障家族地位等原因促使古罗马实行养子继承制度,罗马贵族收养现象繁多

古罗马时期的收养现象以及养子继承制的研究

在罗马..时期,对社会上无论是平民阶级还是贵族阶级来说,收养养子并不是一件稀奇或者值得羞耻的事了。

而收养现象由于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在贵族中则更为频繁。古罗马..时期的贵族收养养子,主要原因是没有能够继承保证家族地位的男性子嗣。在古罗马贵族之间的收养现象中,以养子继承制度最为普遍。

由于古罗马..时期,无论是王位,还是贵族的继承人,都只传给法律承认的男性子嗣,并不会传给女性。而在历史上,古罗马贵族中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于是,贵族们通常都会收养男性子嗣,再将继承权交给被收养的男性子嗣。

古罗马时期的收养现象以及养子继承制的研究

而根据古罗马的法律规定,如果想要收养养子,就必须经过一段正当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过继。

在早期,过继的程序基本上在库利亚大会上进行。库利亚大会为了收养、遗嘱等与家长权交接有关的事宜,在每一年都召开两次特别的会议,除了这两次特别的会议之外,在其余的时间都不予受理相关的业务。

在一年两次的库利亚大会上,收养方与被收养方都需要到场,并且经过大会主持的问询,在经过一系列的投票表决之后,库利亚大会才认可收养方与被收养方的关系。但是到了后来,库利亚大会的流程越来越失去实质,皇帝也能够对收养方的申请进行判决,这些事情的总权利开始向祭司的手里转移。

但是即便收养的子嗣被法律承认了关系,古罗马的贵族们也并不是不分对象进行收养。在古罗马的收养制度中,收养方选择被收养方还是会按照血缘的亲疏关系进行。

首先,如果身为收养方的贵族没有男性子嗣,但是有女性子嗣的话,通常会将女性子嗣的丈夫,也就是女婿作为子嗣收养,并且把继承权传授给被收养的女婿。这是古罗马收养制度中常见的一种。

而有的时候,家长如果无男性子嗣,除了会收养女婿作为养子之外,也会让孙辈的男性子嗣继承位置。

收养流程的合法化,以及养子继承制的日渐成熟,让许多罗马贵族都拥有收养男性子嗣、并将位置继承给养子的习惯。在贵族权利还未衰微的罗马..时期,为了保证家族的整体权利不被破坏、防止家道旁落,无男性子嗣可传位的贵族,通常都会选择收养继承制。

而如果没有合适的近亲人选,贵族也会从交好的另一贵族中选择合适的男性子嗣进行收养。三、凯撒、奥古斯都都曾收养养子传继皇位,养子继承制为继承人选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养子继承制对古罗马的皇帝来说,不仅可以防止皇权旁落,更是能够为继承人的选择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作为罗马帝国的奠基者之一,凯撒大帝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就经历了一番困难。首先就是在几段婚姻中,凯撒的妻子都没有为凯撒孕育出合适的男性子嗣,只有一个年幼的女儿。

在经历了科尔涅利娅、庞培娅等几任法定妻子后,凯撒最终死于遇刺。而这个时候,只有凯撒的一名情人克娄巴特拉正值孕期。但是凯撒早有准备,他在遗嘱中写道,如果克娄巴特拉为自己孕育出了男孩,那么就由自己姐姐的外孙屋大维来当这个孩子的监护人。而如果克娄巴特拉没有,那么则收养屋大维,并由屋大维来继承自己的皇位。

古罗马时期的收养现象以及养子继承制的研究

但是克娄巴特拉最终还是没能孕育出男孩,取而代之,凯撒姐姐的外孙屋大维成为了凯撒的养子,并继承了凯撒的皇位。最终,屋大维结束了罗马帝国漫长的内战、整合了罗马帝国零碎的城邦,并被誉名为“奥古斯都”。

虽然如此,奥古斯都也并没有血亲意义上的男性子嗣。在晚年时,奥古斯都曾收养过不少男性子嗣,但大部分养子基本上都英年早逝了。由于只有一个女儿朱丽娅,所以养子继承人已经成为了奥古斯都尊者选择继承人的主要方式。

最终,奥古斯都收养了朱丽娅的第三任丈夫提比略作为养子,并且将位置传给了提比略,除了是朱丽娅的第三任丈夫外,提比略也是奥古斯都第三任妻子与其前夫之间诞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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