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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防动员与政府应急机制相衔接

2019-01-15 18:05:22 网络整理 阅读:118 评论:0

云南省军区在救灾实践中探索规律

国防动员与政府应急机制相衔接

让国防动员与政府应急机制相衔接

■陈学渊 张 军 本报记者柯 穴

元旦刚过,云南省军地便召开联席会议,梳理2018年军地联合应对文山特大泥石流、通海地震、金沙江堰塞湖等自然灾害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国防动员与政府应急机制相衔接的方法路子。国防动员主要是为战争做准备,政府应急机制主要是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为何要让二者相向而行?

云南省军区司令员、省国动委副主任杨春光一语破的:一方面战争灾害与自然灾害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另一方面云南属于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区域,建立健全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既是省军区系统保一方平安的职责所系,也是运用动员潜力预防战争灾害的实兵预演。

机构联动

“州应急办组织民兵抢运物资,州国动委征用挖掘机、板车支援公路抢修……”2018年11月,金沙江堰塞湖洪峰过境云南省迪庆州,该州启动应急救援军地联合响应机制,州国动委和应急办指挥人员走进中军帐实施联合指挥,调动10余支救援力量、数百台预编装备开赴一线,形成了抢险救灾合力。

“要让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动委兵合一处、将打一家,首先要让两个体系的指挥机构实施联动。”总结迪庆州的实践经验,与会人员形成共识。但问题随之而来:国动委指挥机构依据《国防动员法》等法规确定,地方应急管理指挥机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确定,二者的最大公约数在哪里?

依据两部法规,地方政府既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又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是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的主体;军队和民兵依据法律和上级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纲举则目张。云南军地双方吸收以往联合救援中的管用经验,明确了实现机构联动的思路:遇有突发事件,可成立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军事机关主官任副指挥长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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