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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7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2018-06-27 20:48:48 网络整理 阅读:90 评论:0

陕西通报7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日前,陕西省纪委通报7起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具体如下:

1.西安市周至县水务局和相关单位对黑河流域盗采石料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西安市周至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日常管理流于形式,致使108国道黑河流域41公里至48公里区间,发生多处人为破坏河道安全护墩、河道内盗采石料和无牌车辆非法拉运石料等问题。2017年1月,周至县水务局黑河管理站山区段段长蒋小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站站长王西院、副站长刘亚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站工作人员刘远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水务局总工程师韦小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周至县陈河镇纪委书记张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河镇镇长李长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晓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该办公室主任万建民、副主任张建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周至县交警大队马召中队中队长王佳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办和相关单位对木卜村垃圾围村、污染环境整改不力问题。2017年2月,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办木卜村垃圾围村、影响环境卫生问题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在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期间,木卜村未严格按照要求对村内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及掩埋,致使垃圾长期堆放、随意焚烧,造成环境污染。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此履职监管不到位。2018年4月,乾县城关街道办木卜村村委会主任刘兵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杨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二人职务被罢免;木卜村包村领导、城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冯鸿鹏、城关街道办副主任兼环卫所所长张宣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人被免职;城关街道办工作人员、包村干部杨辉、城关街道办环卫所干部王理论、赵振华、程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乾县人社局就业中心干部、原木卜村驻村第一书记冯俊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城关街道党工委书记姚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城关街道办主任李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二人被免职;乾县城乡一体办主任付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乾县环保局副局长唐荣、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侯晓录分别被诫勉谈话;2018年5月,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满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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