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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有你的家乡吗?

2018-05-28 05:35:33 网络整理 阅读:69 评论:0

中国各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有你的家乡吗?

什么是省域副中心城市

省域副中心城市通常是指在一省范围内,综合实力较周边城市强大,经济辐射力超出了自身管辖的行政区范围,拥有独特的优势资源,且距离省会城市150公里以上远、可以被赋予带动周边区域发展重任的大城市。

省域副中心城市形成条件

并不是所有地级以上的城市都能够成为省域或更大区域的副中心城市, 要想成为副中心城市,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3] :

第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一定的人口规模。根据统计资料分析,,一个真正的副中心城市的经济总量不仅应当与周边城市相比有相对优势,而且其经济总量不得低于2500亿元(2016年标准)才有基本资格, 否则难以称为“副中心”城市(西部城市除外)。人口总量、外来人口数量既反映了当地的经济实力,也反映出该城市的经济活力, 因此,副中心城市一定是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较大的城市。

第二,距离中心城市不能太近、太偏。太近,就意味着其难以拥有自己独立的辐射范围,而这是副中心城市成立的前提。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显示,中心城市与副中心城市的距离在150公里以上。比如湖北的黄石市很长一段时间是湖北省第2大城市,大型企业多,但因为与武汉市的距离只有80公里,绝对不可能发展成为湖北的副中心城市。又比如湖南的株洲市、湘潭市都是湖南省的大城市,综合实力都比较强,但因为与省会长沙的距离都只有40公里,绝对不可能发展成为湖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我国现有省域副中心城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吉林省:吉林市

辽宁省:大连市、鞍山市

河北省:唐山市

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

湖北省:宜昌市、襄阳市

湖南省:岳阳市、衡阳市、 常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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