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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销售费用大涨,研发人数不足,子公司曾两次卷入行贿案

2020-01-03 12:14:18 暂无 阅读:1910 评论:0

南新制药销售费用大涨,研发人数不足,子公司曾两次卷入行贿案

出品|钙媒体

作者|陈盖茹

继威胜信息之后,湖南迎来第二家科创板受理企业——南新制药。相较威胜信息的分拆港股子公司冲刺科创板,南新制药则代表着湖南国资的科创板受理首单。

公开资料显示,南新制药是一家以创新药研发为核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集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制药企业。公司坚持创新驱动,致力于重大疾病、突发性疾病新药和特效药的研究及产业化,如流感、肿瘤等。控股股东湘投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8.10%的股份,湖南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产品价格翻番 毛利率上涨

南新制药产品的适应症范围包括抗病毒类、心脑血管类、抗生素类等医疗领域,具体产品包括:辛伐他汀分散片、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头孢克洛胶囊、头孢呋辛酯分散片、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报告期内,南新制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4亿元、1.81亿元和2.34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5.11%;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60.68万元、2714.93万元和5352.55万元,复合增长率为54.17%。

辛伐他汀分散片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63%、41.64%和 39.28%,是公司的第一大产品。同时,公司以国家 1.1 类新药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为销售重点,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收入占比分别为 8.49%、20.21%和 21.69%,销售收入上升到第二名。报告期内,辛伐他汀分散片和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两个产品,合计毛利占比为69.77%、77.57%和 65.64%。

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是中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流感病毒药物,是流感治疗领域唯一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注射剂,是公司报告期及未来几年最主要的业绩增长点,预计将很快成为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两票制”的影响下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显著增长,尤其是在2018年,几乎所有产品单价翻了一倍以上。

随着公司各主要产品价格的逐步提升,毛利率整体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分别为 60.30%、71.13%和 85.58%,各产品具体毛利率如下:

其中,头孢克洛胶囊、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2017年的毛利率相比2016年的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解释,主要系当年头孢克洛胶囊受销售政策影响销售价格略有下降,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2017 年产量较低,因此其分摊的单位制造费用升高,成本略有波动。

销售费用大涨,研发人数不足

产品涨价的同时,南新制药的销售费用也呈大幅上涨趋势。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南新制药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5454.12 万元、1.23亿元和 4.1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9.61%、35.27%和 59.67%,2017 年、2018 年销售费用增长率分别为 124.76%和 240.98%。近三年学术教育费占销售费用的59.66%、83.03%和91.4%。2018年学术教育费达3.8亿元,当年营业收入为7亿元,即每销售一件产品,超过一半的费用是用于学术推广,这一比例是否合理也引发质疑。

而与高额学术推广费用不同的是,作为科创板申报企业的南新制药,其研发费用占营收的比例却很低。2016年至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仅为786万元、1716万元和41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3%、4.94%和5.93%。

招股说明书同时透露,2018年,公司销售人员144人,占员工总数31.58%,而研发及技术人员仅42人,占总人数的9.21%。

子公司曾两次卷入行贿案

招股书披露,南新制药明确提到了其存在业务违规的风险,称:"医药行业曾出现多起涉嫌企业员工、经销商或终端药房收取有关药品处方的回扣、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益的案例。公司无法完全控制员工及经销商在与医院、医疗机构及医生的交往中不发生以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增加产品的销量的行为。一旦上述行为发生,公司的声誉可能会受损,甚至会令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从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尽管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风险难控,但作为国有控股企业更应该加强防控。事实上,南新制药子公司被曝出曾两次卷入商业贿赂案件,但招股书中未作披露。

招股书显示,南新制药共拥有三家子公司一家分公司,其中南新制药持股87%的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南新")是其非常重要的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利润为6,854.52万元,但广州南新连续两次被卷入行贿案中。

据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2016)闽0982刑初423号刑事判决书,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2月9日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在向福鼎市医院销售广州南新生产的辛伐他汀分散片等药品时,允诺按照医生的开方量给予回扣款,先后送给开具涉及案件药品的吴某1、王某1、喻某1等八十三名医生回扣款共23.6998万元,均被收受。

2017年8月22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另据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2017)闽0922刑初31号刑事判决书,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9月16日对被告人魏某某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在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间向福鼎市医院等推销药品与医疗器械过程中,为了得到时任福鼎市医院张某等七人的关照与支持,违反国家规定多次贿送给上述七人药品、医疗器械回扣款共计人民币384,214元,其中推销的药品生产商涉及到广州南新。

2017年7月17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魏某某犯行贿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打击医药贿赂一直是医药行业的治理重点,2018年"两票制"全面推开,对营造去贿赂化的环境也有积极影响,但医药企业高额的销售费用或难以掩盖各种商业违法违规行为,而今年77家医药企业的核查,也曝出了不少药企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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