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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后,怎么做才能避免坐牢

2018-08-18 21:50:58 网络整理 阅读:64 评论:0

使用信用卡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但是当我们不小心透支信用卡又归还不上时,..银行竟会以不还款就坐牢相威胁,银行是纯属吓唬还是确有其事呢?

很不幸,银行的吓唬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法可依。原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 恶意透支的都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透支信用卡不归还则很可能属于恶意透支的范畴。

恶意透支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罪名。这个危险不在于罪名本身对社会危害多大,而在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一不留神构成了这个罪名。为什么这么说?

信用卡透支后,怎么做才能避免坐牢

首先该罪入罪金额极低,仅需一万元。

法律规定,当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万元的入罪金额,导致了绝大多数透支信用卡的人都满足了数额标准。就这一点来说,大部分拖欠信用卡的人一只脚已经踏入了信用卡诈骗罪了。

其次,恶意透支规定简单粗暴。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另一个要求是需要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这个恶意透支,我国刑法是这样解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解释的很完美,但可操作性太弱。于是两高在2009年对恶意透支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解释,解释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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