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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个人房产离婚后时分割吗?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2018-09-14 21:28:47 网络整理 阅读:56 评论:0

夫妻个人财产也叫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那么,婚内个人房产婚后时分割吗?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我与老婆2005年结婚,但是现在她有了外遇要离婚。我家房子在我们婚后才登记到我的名下。请问离婚的话,现在我在我名下的3套房子要不要和她分。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郑益飞律师解答:

婚前签订购房协议、交首付款的,算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

婚内个人房产离婚后时分割吗?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什么?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专门针对个人身体受伤后需要治疗,身体残疾后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应给予的补助。

(三)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如遗嘱或赠予合同写明了遗产或赠予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应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特有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供夫或妻一方个人生活专门使用的,具有明显的个人性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特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特有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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