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理财
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企业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高科技产业
通过网络虚构高科技产业的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人们投资,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养老机构
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体“加盟投资”。
互联网投资中介..(P2P)
虚构投资项目,私设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消费返利”网站
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参与非法集资所受损失,谁买单?
根据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和损失将由自已承担。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 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 通过政府公开信息和网站,对相关企业是否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债券或者其他金融产品的资格进行查询。
▐ 对于陌生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问询、商量,审慎决策,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不是属于非法集资,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咨询,,了解清楚后再作决定。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