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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为企业减免部分医社保费

2020-04-02 18:35:19 暂无 阅读:1020 评论:0

疫情阻击动态【福建为企业减免部分医社保费】记者从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减轻企业负担,福建省于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允许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降至4%(莆田市降至5%);生育保险费率除厦门市外,其余降至0.35%;减征期限为5个月(南平市为3个月)。预计将为全省企业单位减免社保缴费130亿元左右,减轻医保缴费约32亿元。减费期间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诗瑶)

福建为企业减免部分医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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