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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 男子被罚3000元扣12分

2018-09-27 19:32:49 网络整理 阅读:1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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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讯(文/图 西安晚报记者张松 通讯员唐波)为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充分发挥集成指挥..缉查布控系统功能,采取定点和流动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不断加大对涉牌涉证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据汉滨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22日16时,该大队缉查布控指挥中心接到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鲁QS***Q的轻型普通货车在316国道汉滨区五里镇李家坝路段行驶,,该车是公安部交管局布控的重点车辆,涉嫌套牌违法,请拦截”。接到指令后,民警在认真核查并确认了嫌疑车辆信息后,立即使用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对嫌疑车辆进行了锁定,并迅速向巡逻中队路面民警下达拦截指令,告知该车的行驶轨迹和精准位置。16时05分,在民警的配合下,嫌疑车辆在五里镇富强路口被拦停。经核查,该车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行驶证及网上登记信息不符。在铁的证据面前,驾驶人王某对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辆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5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0元,收缴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对他人都存在着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使用车辆号牌,依法、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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