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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推出近半年企业普遍反映得实惠

2018-10-13 07:39:35 网络整理 阅读:187 评论:0

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推出近半年企业普遍反映得实惠

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走进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通讯员 彭川 摄

本报讯 (记者 吴刚)把城口大山里清澈的泉水卖出来,看起来是一门不错的生意。不过,对于城口县大巴山天然饮料公司法人李厚善来说,以前这门生意却赚不了多少钱。

“以前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为16.15%。我们的主要成本是人力,很难取得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李厚善说,但现在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直接由16.15%下降为3%,相当于降了八成;企业全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到5万元,只有以前的1/3。

企业税负大幅下降,源自一项全国性的税制改革。按照中央部署,自今年5月1日起,重庆开始推行深化增值税改革的3项措施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了

上述改革的措施之一,是统一标准,即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并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好处?简单说,就是在缴纳增值税时不需要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直接按照3%征收率征收。

对于像李厚善这样难以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的中小微企业来说,该举措可谓“帮了大忙”。李厚善表示,节省下来的资金将用于更新瓶装水生产车间的设施设备,提高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和李厚善的公司一样,,城口的另一家企业、重庆原乡老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也从这项改革中享受到实惠。据了解,此前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由于水电气等传统行业增值税税率下降,我们公司的水电气成本也随之降低,初步估计全年可降低税负60%以上。”该公司财务人员李珍说。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黎功柱介绍,截至9月,重庆市共有7428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财务负担由此大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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