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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丨门诊患者可自主购药

2018-11-02 20:15:07 网络整理 阅读:87 评论:0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 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指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政策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年底前分级诊疗县级至少增加 10 个病种

《工作任务》指出,巩固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省级医疗机构负责 50+n 种疑难危重疾病、市级医疗机构负责 150+n 种常见大病、县级医疗机构负责 250+n 种常见病多发病、乡级医疗机构负责 50+n 种普通疾病的按病种分级分工制度,严格落实转诊制度。做好各级医疗机构能力评估和病种动态管理,2018 年底前,县级至少增加 10 个病种、乡级至少增加 5 个病种," 两州一县 " 贫困地区县级医疗机构至少增加 20 个病种。

研究出台贯彻落实 " 两个允许 " 政策文件

探索和推动疾控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各项改革政策,落实 "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 两个允许 ")的要求。研究出台贯彻落实 " 两个允许 " 政策文件。根据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和奖惩机制,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完善医疗卫生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县域综合改革。探索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管乡用。

在紧缺专业人才招录使用上给医院充分授权

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紧缺专业人才招录使用上给医院充分授权,为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短缺医学人才打通绿色通道。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深化内部人员聘用管理,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人员总额内,核定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岗位结构比例,在单位内部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合同管理,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加快扩大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度,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突出绩效考核导向,扩大公立医院内部自主分配权,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院长年薪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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