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潍坊一超市老板在禁燃区燃放爆竹 一转眼300元没了

2018-11-12 00:41:00 网络整理 阅读:76 评论:0

齐鲁网潍坊11月11日讯 今年10月,为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条例明文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限制燃放的区域、允许燃放的时间、燃放时禁止的行为及违反条例燃放应受的处罚。

近日,随着潍坊气温日渐走低,预防污染天气也成为各管理部门管理的重中之重。治理雾霾、改善空气质量、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成为潍坊环保、公安等部门所承担的重要任务。11月11日,记者从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道了解到,近日,辖区一家超市的店老板就把刚刚出台的《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当成儿戏”,本以为偷着放几串鞭炮没人会在意,结果不但“丢了人”,而且还被罚了钱,可谓得不偿失。

潍坊一超市老板在禁燃区燃放爆竹 一转眼300元没了

据介绍,近日,潍城区胜利街永安路路口附近突然响起了鞭炮声,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不但引来了大量市民围观,而且还惊动了辖区执勤民警。原来,,声音是来自潍城区的一家超市,当天对于这家超市来说还是个好日子。由于超市开业,店老板为图个吉利,抱着侥幸的心态在店门口点燃了烟花爆竹。谁料想,这喜庆劲儿还没过去,浓浓的青烟就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调查中,店老板自称知道永安路平时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他猜测偷偷放几串炮仗并不会引人注意,结果不但被民警批评教育了一番,而且还被罚款300元。在店铺开业的当天,自己却犯了这么一件事,这令他悔恨不已。

据介绍,《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办公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电台、电视台、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活动场所;山林、公共绿地、烈士陵园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停车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节庆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同时,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业主大会应当将依法、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纳入管理规约,倡导少燃放或者不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