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初创小微企业
最高一次性资助20万元
与现有的就业创业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就业创业补贴办法拟完善以下政策措施。
1 、新增一批补贴项目
在就业补贴方面,新增加就业见习奖励补贴、劳务输入就业补贴、举办专场招聘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8项补贴。在创业补贴方面,新增加一次性综合创业资助、举办大型创业活动补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配套资助3个补贴项目。
2 、提高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原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原来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提高到80%给予补贴。
3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对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本市就业的,给予最高每人800元的就业服务补助;对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的,每场最高补助3000元。
4 、推行综合创业资助
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在本市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纳税等方面,发放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资助”。
声音
听证代表发言
政协委员:
建议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中,增加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跟踪服务。
企业代表:
希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力争做到人岗匹配。
市民代表:
建议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方面,规定被吸纳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性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以堵塞骗取创业专项资金的漏洞。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认真研究听证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