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列入就业工作考核,新增11项就业创业补贴并提高补贴标准。13日,我市召开关于《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修订版)《珠海市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修订版)的听证会,市政协委员、失业人员代表、创业人员代表和市民代表等27人参加听证会。
拟出台政策
补贴公益性岗位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我市拟出台《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行托底安置等措施,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该《办法》拟将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等六类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并明确公益性岗位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吸纳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个人缴费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拟将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
新修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