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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六年考:新安江为防污染拒绝180亿投资 跨省界断面水质达II类

2018-11-17 05:24:06 网络整理 阅读:167 评论:0

首个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六年考:新安江为防污染拒绝180亿投资 跨省界断面水质达II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内首个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已走过6年。

11月10日,第十六届中国水论坛暨第二届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召开。作为最早倡议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张梅颖在论坛上介绍,2012年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在千岛湖上游新安江流域正式实施,6年来,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上游水质为优,跨省界面地表水为II类,连年达到补偿标准。

黄山市市长孔晓宏称,上个月,皖浙两省又正式续约,第三轮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九洲江、东江、滦河、渭河流域等多条大河流已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上下游协力共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格局正在逐步完善。

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012年起,在财政部、原环保部指导下,皖浙两省开展了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两轮试点,每轮试点为期3年,涉及上游的黄山市、宣城市绩溪县和下游的杭州市淳安县。这是国内首次探索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孔晓宏说:“2012年至2017年,我们圆满完成了两轮试点任务,累计投入资金126亿元,其中试点补助资金35.8亿元。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千岛湖湖体水质实现与上游来水同步改善。上个月,皖浙两省又正式续约,第三轮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今年4月,由原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编制的《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绩效评估报告(2012~2017)》通过专家评审。报告显示,根据皖浙两省联合监测数据,2012~2017年,,新安江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千岛湖湖体水质总体稳定保持为Ⅰ类,营养状态指数由中营养变为贫营养,与新安江上游水质变化趋势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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